射阳县海都实验小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春季校服:160元/套、夏季校服:85元/套、秋季校服:160元/套、冬季校服:215元/套,校服总控制价为620元。投标报价高于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含单项报价)。
采购需求:根据盐教装〔2023〕4 号《盐城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及射教办〔2023〕15 号文件规定,射阳县海都实验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本校一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春夏秋冬各一套服装,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
质量标准: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申请无需提供。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中。上述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报名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报名联系人:霍女士;手机号码:)。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学校服定制经济困难学生照顾政策,由中标单位提供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约12人的校服资助。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