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月31日。
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 2016 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后送至非公组织职称申报点,再按程序报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初审后按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的主管部门和非公企业(组织)请及时与当地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人个人账号自行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获取。
为提高服务质效,同时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职称评审工作,凡申报高级职称和委托省或外市评审的,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市人社部门不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其中,韶关市直有相关评委会的,先提交市直评委会初审,再由评委会统一报送;韶关市直无相关评委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均须附汇总名单。
2.省直单位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评委会方可受理。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7号)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审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中,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仍由对应的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申报程序: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与系统申报同时进行)—单位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市级评委会受理审核(市级无评委会的由单位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并开具委托函委托省高评委评审。具体以各系列专业贯通评审通知为准。
从外省和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个人自主择业创业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想要获取我省职称的,需按照我省现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原职称重新进行评议和认定。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重新评审:由我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按照我省现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参与常规职称评审,重新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或备案,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2.职称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不单独确认),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学历、社保凭证、在职在岗证明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具体由各评委会另行通知。
申报人统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线上申报。(注意:系统须上传清晰600KB以下红底或蓝底证件照,不可使用白底证件照、照或翻拍照等。)
除教师和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以外,其他各类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均须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样表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贯通评审使用的纸质申报材料与常规评审相同,请申报人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现职称栏目写清本人的技能等级。具体业绩成果材料以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
申报人提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及业绩成果材料,具体业绩成果材料以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