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加保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加保罗公司)因委托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罚款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1月17日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北京中加保罗公司委托安徽圣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罗牌葛根灵芝孢子粉胶囊,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规定,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过50 CFU/g或50 CFU/mL。霉菌和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